5月13日,记者从东方市消防支队获悉,该支队在检查时发现东方丰源大酒店的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启动,该支队对其罚款1万元。
据了解,5月13日上午,东方市消防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东方市东方大道的东方丰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启动。针对该酒店存在的违法行为,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东方丰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处罚。
该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宾馆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同时要求其立即进行隐患整改,该酒店负责人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一定虚心接受处罚,吸取教训,立即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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